权威共识

心血管疾病患者终止早中期妊娠管理专家共识 (2024年版)

在妊娠期女性中,合并心血管疾病极大增加了孕期相 关并发症的风险,对母胎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心血管疾病 患者因意外妊娠或疾病等医学原因,需在妊娠28周前进行 人工终止妊娠时围手术期风险明显增加,需要多学科团队 协作诊治。为加强心血管疾病患者的早中期妊娠终止的 安全性,中国优生优育协会生育健康与出生缺陷防控专业 委员会,联合心血管内科、麻醉科等多学科专家,充分检索 循证医学证据且结合临床实践经验,共同编写本共识,以 此为临床医生提供参考。

1 终止妊娠的指征及时机

1.1 终止妊娠的指征 意外妊娠或合并疾病等医学原因, 经相关科室评估不宜继续妊娠者。例如,母体合并妊娠风 险Ⅳ~Ⅴ级的严重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患者合并有 胎儿发育异常。 

1.2 终止妊娠的时机 心功能评估级的患者应尽 早终止妊娠。对于病情不稳定、心功能严重受限或出现严 重心脏并发症的患者,应多学科团队协作综合评估、积极 治疗,在病情改善后严密监测下终止妊娠。

2 病情评估

2.1 心血管疾病现状评估

 2.1.1 病史收集与体格检查 (1)病史收集:了解现病史、 既往史和孕产史,重点询问与心血管疾病相关的症状,如 妊娠前是否有心力衰竭、高血压、先天性心脏病等病史;是 否有心悸、气短、咯血、劳力性或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经常性胸闷、胸痛等症状;充分了解既往治疗情 况,如手术治疗史,体内是否有植入器械或材料史,药物如 抗凝药、免疫抑制剂等使用情况。(2)体格检查:是否有发 绀、持续性颈静脉怒张、杵状指,心脏听诊是否有心包摩擦 音、舒张期奔马律和交替脉、舒张期2级以上或粗糙的全收 缩期3级以上杂音等。(3)辅助检查:①十二导联心电图及 24 h动态心电图:明确心脏节律是否正常,是否有缓慢性或 快速性心律失常,是否有ST段及T波异常改变,是否有急 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慢性心肌缺血性改变等; ②超声心动图:综合评估心脏结构和功能,可以发现心脏 瓣膜、房室间隔、心肌和主动脉、肺动脉等结构异常病变, 同时判断左右心房、心室的收缩功能和舒张功能;③CT血 管造影或CT肺动脉造影:对合并胸痛,疑似肺栓塞或急性 主动脉夹层的患者建议行此检查;④实验室检查:如肌钙 蛋白、心肌酶学及B型利钠肽(BNP),可辅助评估有无急性 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以及评价心功能。

2.1.2 心功能评估 以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的分级为 标准,妊娠期生理性心率加快、胸闷、气促等因素可能会干 扰对心功能的准确判断,不能因此而忽略心脏病及心功能 下降,但也要避免过度诊断,可以辅助心脏超声和BNP等 指标更加合理地判断心功能。 

2.2 高血压现状评估 参照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妊 娠期高血压疾病学组制定的《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0)》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进行分类及分级。见表1。 妊娠期间收缩压 140~159 mmHg(1 mmHg=0.133 kPa)和 (或)舒张压 90~109 mmHg 为轻度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高血压。

2.3 合并心血管疾病终止妊娠机构的分层管理 参照中 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制定的《妊娠合并心脏病 的诊治专家共识(2016)》对心脏病患者妊娠风险进行分 级及分层管理。见表2。

image.png


image.png


2.4 用药管理 2.4.1 降压药 轻度血压升高者常口服拉贝洛尔、硝苯地 平等降压药;严重高血压(血压≥160/110mmHg)患者需要静脉使用降压药物,临床静脉给药比较常用的有拉贝洛尔、 尼卡地平、酚妥拉明、肼屈嗪等,具体使用方法参考《妊娠 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0)》

2.4.2 利尿剂 利尿剂能够迅速降低心脏前负荷,是缓解 心力衰竭症状的首选药物。患者合并心力衰竭都可使用 利尿剂,轻者口服,重者静脉推注。可以选择呋塞米 (furosemide)20~40 mg或托拉塞米(torsemide)10~20 mg , 使用时须观察患者尿量以及临床表现是否改善,必要时可 重复使用。

2.4.3 强心药 如果是射血分数减低的心力衰竭,须使用 强心药物,首选洋地黄类,使用方法:西地兰 0.2~0.4 mg+ 生理盐水 20 mL 稀释后,静脉缓慢推注 5~10 min,每天 1 次,连用3 d,严重心力衰竭者当天可以重复使用西地兰,但 总剂量≤1.2 mg/d。可以同时联用地高辛0.125 mg,口服,每 天1次,之后地高辛起效,可以停用静脉西地兰。此外,左 西孟旦也具有增加心肌收缩力的作用,可以缓解心力衰竭 的症状。如果是射血分数保留的心力衰竭,可以不使用强心药物。

2.4.4 抗凝药 (1)终止妊娠前:华法林是妊娠期避免使 用的抗凝药物,对于在终止妊娠前仍然服用华法林的患 者,建议在终止妊娠前 3~5 d 应停用,改为低分子肝素或 普通肝素,监测并调整国际标准化比值(INR)约为 1.0;使 用低分子肝素者,终止妊娠前停药 12~24 h 以上;使用普 通肝素者,终止妊娠前停药4~6 h以上;使用阿司匹林者, 终止妊娠前停药 4~7 d 以上。若情况紧急未及时停用低 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如有出血倾向,可谨慎使用鱼精蛋 白拮抗;如口服华法林,可以使用维生素K1拮抗;阿司匹林 导致出血风险较低。(2)终止妊娠后:若终止妊娠24 h后子 宫收缩良好,阴道流血不多,可恢复抗凝治疗。原应用华法 林者,可更改为桥接抗凝法,即在术后24 h用低分子肝素和 华法林(2.5~5.0 mg,1次/d,口服),每日复查凝血功能,并监测INR达到2.0~3.0,停用低分子肝素,随后动态监测凝 血功能及心功能相关指标,心血管专科继续治疗及随访。 原应用阿司匹林者,根据相关基础疾病决定是否恢复应用。

3 终止妊娠的方法

3.1 早期妊娠流产 3.1.1 药物流产 药物流产通常是指应用米非司酮联合米 索前列醇终止妊娠。目前缺乏在患有心血管疾病人群中使 用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尽管国外相关指南和专家共识未将 心血管疾病列入药物流产的禁忌证,但我国《临床诊疗指南 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版》中,合并心脏病 是药物流产的禁忌证,且已有多起使用米索前列醇发生严 重心脏不良反应的个案报道,推测米索前列醇可能会引起 冠状动脉痉挛,这类风险尤其在吸烟、35岁以上女性、肥胖 女性和高剂量阴道给药后更高

 。故对心脏病患者不推荐 使用。尽管有文献报道在孕足月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使用米 索前列醇引产或加强宫缩促进产程 ,但米索前列醇所用 剂量(每次25μg)远小于早期和中期妊娠终止所需剂量(每 次400~600μg),且米索前列醇产品说明书注明“当患者处 于低血压可能引起严重并发症[如脑血管疾病、冠状动脉疾 病或严重的外周血管疾病(包括高血压)的情况下,应慎用 本品”。故对高血压和低血压患者不推荐使用。

3.1.2 手术流产 孕10周以内可以采用负压吸引术,孕10 周以上可以采用钳刮术终止妊娠。(1)子宫颈预处理:可使 用米非司酮、海藻棒等扩宫棒进行子宫颈预处理,以利缩短手术时间。合并高血压患者谨慎使用米索前列醇,合并 心脏病患者不推荐使用米索前列醇。(2)术中监护:建议术 中行心电、动脉血氧饱和度及血压等监护,超声引导或宫腔 直视下手术,以降低术中风险及术后并发症的发生率。 

3.2 中期妊娠引产 根据患者心脏病种类、心功能情况和 妊娠周数,充分评估后决定采取经阴道引产或剖宫取胎术。 参照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妊娠合并心脏病 诊治专家共识(2016)》,妊娠合并心脏病风险分级Ⅰ~Ⅲ 级且心功能Ⅰ~Ⅱ级者通常可耐受经阴道分娩。引产过程 中需要行血压、心电及动脉血氧饱和度监护,严密监测患 者自觉症状和心肺情况;尽量缩短产程,分娩镇痛可减轻 疼痛对血流动力学影响;尽量缩短排胎时间。心脏病妊娠 风险分级Ⅳ~Ⅴ级且心功能Ⅲ~Ⅳ级者,根据孕周等综合 考量建议剖宫取胎术终止妊娠。如果在心血管疾病综合 诊治和抢救实力非常强的医疗单位,可以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

3.2.1 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药物引产 米非司酮和米 索前列醇用于妊娠16周以内引产已列入我国《临床诊疗指 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计划生育分册-2017版》中,在合并心 血管疾病的中期妊娠引产患者中的使用建议参见“早期妊 娠药物流产”。

3.2.2 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引产 应用依沙吖啶进行 羊膜腔内注射引产操作简单,安全有效,应用于肝肾功能正 常者,且不良反应少,尚无证据表明有高血压及心脏疾病相 关禁忌。对于高血压的患者,引产过程中可使用米非司酮, 但不推荐使用米索前列醇加速产程进展。 

3.2.3 水囊引产术 对于不能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 列醇药物引产和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引产的患者,可采 用水囊引产,但因其可能增加感染风险,临床不作首选。 

3.2.4 剖宫取胎术 中期终止妊娠,经阴道分娩时间过长、 宫缩疼痛刺激和宫缩引起的血流动力学改变、宫缩强度不 易控制等因素使其存在风险,尤其孕周>20周的中期妊娠, 原则上剖宫取胎术安全性高于经阴道分娩。但剖宫取胎术 属于创伤性手术,因此需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谨慎选择。

对于严重心脏功能减退、心力衰竭(心功能分级Ⅲ~ Ⅳ级)、重度肺动脉高压、严重瓣膜狭窄或重度瓣膜返流等 妊娠风险V级患者,建议剖宫取胎。但考虑到剖宫取胎术 较前几种方法创伤大,操作也较复杂,对于孕20周以内尽 可能控制或改善心功能后经阴道分娩,孕20周以后可首选 剖宫取胎术。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心动过缓如窦性停搏、 高度房室传导阻滞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需要安装临时起 搏器以保证患者剖宫手术安全,术后根据心律失常情况, 决定是否需要植入永久起搏器。

4 麻醉管理

4.1 麻醉方式选择 

4.1.1 人工流产负压吸宫术的镇痛方式 

(1)局部麻醉:表面麻醉或子宫颈旁阻滞。(2)镇痛镇静:可 通过口服、肌肉或静脉注射镇痛镇静药物缓解患者紧张情 绪,提高痛阈。(3)非插管静脉麻醉:对无全身麻醉禁忌证 的患者可以选择此种麻醉方式。麻醉药物的选择原则是 镇痛镇静效果好、心肺功能影响轻微、起效迅速、作用时间 短、无明显不良反应和不适感。患者出现以下任何1项即 为麻醉禁忌:①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②麻醉药物过敏;③ 严重心肺功能不全;④术前未禁食、禁水;⑤困难气道;⑥ 过敏性哮喘;⑦病理性肥胖或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患者 。(4)椎管内麻醉:操作技术要求高,麻醉恢复时间 长,一般仅适用于住院患者。对病情较复杂、门诊手术麻醉风险较大的患者建议住 院治疗,麻醉方式按住院患者的规范进行选择。

4.1.2 剖宫取胎的麻醉方式 如无椎管内麻醉禁忌则首 选椎管内麻醉。理论上椎管内麻醉可降低心脏前负荷,从 而降低心肌耗氧量,增加心排血量,改善心脏功能。与腰 麻相比较,连续硬膜外麻醉对循环功能的影响更小,对患 者心脏功能的抑制较轻,血流动力学更稳定。对于重度心 力衰竭、肺水肿及低氧血症呼吸困难的患者,选择全麻更 能保证充分供氧,有利于心功能恢复[2] 。 4.2 不同类型心脏病的麻醉管理 对伴有左向右分流的 先天性心脏病,应避免降低体循环阻力、增加肺循环阻力 而发生右向左分流;对伴有右向左分流的先天性心脏病如 法洛四联症、艾森曼格综合征(Eisenmenger syndrome),行 剖宫取胎时宜选择全身麻醉;对伴有流出道梗阻性疾病, 如肥厚型梗阻性心脏病,应维持适当的血管内容量和静脉 回流,维持窦性心律下的缓慢心率,避免心肌氧供需不平 衡;伴有瓣膜狭窄为主者,避免心动过速;伴有瓣膜关闭不 全者,可行利尿降低周围血管阻力。

5 围手术期管理

5.1 终止妊娠手术前术前请麻醉科、心血管内科医生共 同完成心功能评估。合并重要脏器功能损害的患者,危险 性显著增加,需要同时请其他相关科室共同会诊以评估风 险。术前需充分向患者及家属交代风险,如可能随时出现 急性冠脉综合征、心力衰竭或脑血管意外等,确保患者和家 属充分理解病情、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预期的治疗结果。 

5.2 终止妊娠手术时 (1)监测无创血压、心电图、脉搏、 动脉血氧饱和度,必要时行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包括动 脉血压、中心静脉置管、肺动脉导管及心输出量和(或)超声心动图。(2)建立静脉通道,但要控制补液量、补液速度 及胶体液的应用,防止增加心脏负荷。(3)缩宫素对外周血 管阻力、心肌收缩力和血压均可能产生影响,合并心脏病 对此敏感性明显增加,故建议酌情减量使用或谨慎使用, 必要时征求麻醉、心脏等专科专家的意见。同时可以采用 其他方式止血,如节律性按摩子宫促进收缩,或者放置子 宫腔球囊、子宫腔填塞纱条等方法止血。(4)重视引产过程的镇痛,可用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如氟比洛芬酯、阿片类药物及其他类药物。

5.3 终止妊娠手术后 

(1)术后持续监测。(2)对患者术后 疼痛进行充分评估,采用预防性镇痛和多模式镇痛方法。 预防性镇痛常用药物为NSAIDs(如氟比洛芬酯)。多模式 镇痛方法包括:区域阻滞和(或)创口局麻药浸润,或加用 NSAIDs药物、阿片类药物。

5.4 并发症防治

5.4.1 感染 感染是终止妊娠后一种常见并发症,包括子 宫内膜炎、子宫体炎、盆腔炎性疾病、尿路感染等,心血管 疾病患者或伴有高血糖和免疫系统功能低下等其他慢性 健康问题患者更易好发。早期识别感染的迹象和症状至 关重要,包括发热、恶寒、腹痛、异常阴道流血或分泌物、尿 频、尿急或尿痛。术中应严格无菌操作,缩短手术时间,应 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对于结构异常性心脏病者,为预防感 染性心内膜炎的发生,建议终止妊娠前使用抗生素1~2 d, 术后应继续使用抗生素5~10 d 。

5.4.2 出血 心血管疾病患者对贫血缺氧的耐受性差,少 量出血引起的低血红蛋白即可引发严重后果。因出血的 首要因素是子宫收缩乏力,因此缩宫素是一线用药,但缩 宫素及类似药物可能引起外周血管阻力、心肌收缩力等剧 烈变化,导致严重的血流动力学波动,心血管疾病患者对 缩宫素导致的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敏感性增加,不容忽 视。宫缩剂种类多,当出血严重时可以小剂量间断或联合 用药,要注意单次用药剂量、给药速度和重复用药间隔时间 ,对于妊娠合并心脏病风险分级较高的患者,应与麻 醉医生沟通酌情使用 ,并严密监测血流动力学状态。具 体药物使用可参照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孕产期母儿心脏 病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妊娠合并结构异常性心脏病并发产 后出血MDT管理专家共识(2019)》。

5.4.3 心血管相关并发症 严重心脏并发症包括心衰、肺 高压危象、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最常见的是急 性左心衰,在终止妊娠过程中,由于血容量的变化,患者可 能出现胸闷、心悸、气急、咳嗽等症状,严重者神志模糊、昏 迷、休克、甚至死亡。因此,早期识别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 至关重要,以便及时进行干预。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心力衰 竭的早期迹象,如呼吸急促、心率增快、肺部湿啰音、低氧 血症等。一旦出现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需要尽快进行 心血管专家、麻醉师和重症监护等团队的多学科会诊,密 切监测患者的血压、心率、氧合、尿量和心电图等变化,立 即开始利尿和扩血管等治疗,以减轻心脏负担和降低外周 血管阻力,必要时迅速转移到重症监护室。

6 术后随访与避孕指导 

6.1 术后随访

6.1.1 回乳方法

(1)推荐中药回乳:①生麦芽60~90 g, 煎服,连用3~5 d;②芒硝250g,分装两纱布袋内,敷于两乳房,湿硬时更换。(2)避免使用雌激素类制剂回乳,因其 会造成水钠潴留加重心血管疾病。(3)不推荐溴隐亭回乳:严重心血管疾病、重度高血压患者不推荐溴隐亭;虽然 围产期心肌病患者产后使用溴隐亭有利于减轻心肌损害, 促进心肌重构,但其会增加血栓栓塞风险,必须同时进行抗凝治疗,不推荐使用。

6.1.2 术后 1~2 周及术后 1 个月后复查随访 若出现阴 道持续流血、腹痛、发热等情况,随时就诊,心血管专科或 其它相关科室继续治疗 。

6.2 术后避孕指导 应重视心血管疾病患者终止妊娠后 避孕指导,建议选择高效长效避孕方法。患有艾森曼格 综合征或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不宜妊娠者,建议在剖宫取 胎术时或经阴道引产后行输卵管结扎术。对于早期手术 成功修复的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患者, 且术后无后遗症,避孕方式同一般人群。对于其他患 者,应个性化评估,帮助患者做出避孕决策。详情可参照 WHO 第 5 版《避孕方法选用的医学标准》的相关部分。 具体避孕方式选择见表3。image.png

7 结语 由于部分临床研究质量等级较低,本共识还存在一些 不足和缺陷,供临床参考。同时我们会根据新的研究证据 进行补充、完善和更新

人工流产对生殖健康的不利影响

辅助生殖前和期间甲状腺疾病筛查诊治专家共识

PCOS合并胰岛素抵抗诊治专家共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