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床情况提供常规的产妇产后护理,包括根据妊娠期间的治疗情况持续进行BGL监测
• 对于妊娠期通过非药物治疗得到良好管理的GDM女性产后BGL监测的频率和类型,证据/共识有限
• 所有GDM女性的产后目标BGL小于或等于8.0 mmol/L(产前)
• 出生后停止BGL监测
• 出生后立即停止药物治疗(二甲双胍和胰岛素)(阴道或CS)
• 连续24小时每天进行四次BGL监测(产前和睡前)
• 如果出生后24小时,所有产前BGLs 4.0–8.0 mmol/L停止监测
• 如果BGL大于或等于4.0 mmol/L且饮食耐受,停止主线IV液体
• 如果饮食不耐受或BGL小于4.0 mmol/L,请寻求医学审查
o 每12小时考虑葡萄糖4%/氯化钠0.18%或复合乳酸钠(哈特曼溶液)和葡萄糖5%IL IV
• 如果任何预审BGL大于8.0 mmol/L
o 寻求医疗审查
o 继续BGL监控
• 产后很少需要胰岛素
o 如果需要,在怀孕期间开低剂量的处方
• 给宝宝保暖
• 在出生后的第一个小时内支持早期喂养和皮肤接触
• 监视器BGL
• 参考昆士兰临床指南新生儿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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