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共识

无人认领胚胎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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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应要求所有接受体外受精后冷冻保存胚胎的患者以书面形式陈述他们对保留胚胎未来处置的意愿。此外,项目或设施应制定、执行并向患者公布有关指定、保留和处置无人认领胚胎的十项政策。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诊所已经储存了一些夫妇或个人的胚胎,这些夫妇或个人没有表达自己的意愿,也无法联系他们表达自己的意愿。


这种情况可能会给辅助生殖计划(“计划”)或储存设施(“设施”)带来问题,使其无法继续储存这些胚胎。在缺乏此类政策的情况下,如果在合理的时间段内无法联系到具有处置控制权的个人或夫妇,则冷冻保存的胚胎可能被视为无人认领。“合理期限”和“合理ef”应由项目或机构以书面形式定义,并在起草时可供所有患者使用(如果之前未编写)。此外,对储存胚胎进行处置控制的个人或夫妇可按照设施政策规定的方式向项目或设施明确表示,他们不希望对自己的胚胎负责,从而有效地将处置控制权委托给项目或设施。但是,如果支付了储存费,因为这构成了与保留处置控制权的人的接触,则胚胎不被视为无人认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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