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共识

羊膜穿刺术和绒毛取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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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因多种原因接受羊膜穿刺术或CVS产前诊断,包括较高的非整倍体筛查结果、胎儿结构异常或已知的遗传性疾病风险。

全国联合非整倍体筛查的实施和越来越多地使用母体血液中的无细胞DNA检测,导致筛查阳性结果显著下降,因此进行的侵入性产前检测较少。然而,目前,CVS和羊膜穿刺术仍然是妊娠期非整倍体的唯一确定诊断试验。CVS用于获取胎盘绒毛进行分析,通常在妊娠11+0周至13+6周之间进行。如果需要,CVS可在妊娠14+0周至14+6周之间进行。在此期间,应为考虑CVS的妇女提供CVS与羊膜穿刺术优点的个性化咨询;演示经腹CVS推荐技术的视频可在www.rcog.org.uk/gtg8在线获取。

羊膜穿刺术,用于获取羊水进行分析,通常从15+0周开始提供;在线可从www.rcog.org.uk/gtg8获得演示羊膜穿刺术推荐技术的视频。知情书面同意书应在任何一种手术前提出,并应符合GMC和皇家妇产科学院的现有同意书建议。1,2同意书过程必须包括手术风险、时间和结果沟通方法、样本/组织储存、益处,选择退出的备选方案和选择。应尽可能引用与手术相关并发症的同期本地数据。


妇女应获得关于善后护理的信息,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非敏感恒河猴阴性妇女需要预防性抗D抗体,以及术后寻求医疗建议的适应症。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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